• 我们的 Zhou Qi Zhi 说服了高等法院在发现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存在资产流失的实际风险后,撤销了为支持仲裁而颁布的全球性马雷瓦禁令。
  • 申请人被责令向其提供 125,000 美元的保证金,以加强其对损害赔偿的承诺。

BLACKSTONE INTERNATIONAL LAW FIRM 的Zhou Qi Zhi女士代表胜诉被告在新加坡高等法院普通庭的一项裁决中出庭。该裁决审议了在涉及加密货币资产的预期仲裁程序中,应在何种情况下授予临时所有权和冻结禁令。

该判决为马瑞瓦禁令的证据门槛以及涉及高波动性数字资产时如何加强企业权益提供了重要指导。BLACKSTONE INTERNATIONAL LAW FIRM 的 Zhou Qi Zhi 女士代表胜诉方成功解除了全球范围内的马瑞瓦禁令,并就剩余的专有禁令获得了额外的保障措施。

背景

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对其前任高管(“高管”)提起诉讼,起因是双方就部分专有加密货币代币(“专有代币”)和部分USDT的所有权存在争议。在预期仲裁进行之前,公司单方面获得了针对专有代币的全球性马瑞瓦禁令和所有权禁令。

BLACKSTONE INTERNATIONAL LAW FIRM 的 Zhou Qi Zhi 女士代表执行官提交了撤销两项禁令的申请。这些申请提出了关于 Mareva 救济的证据门槛、通过专有禁令保全争议加密货币资产以及强化损害赔偿承诺原则等重要问题。

决定

高等法院普通庭的黄亚历克斯法官在其裁决中部分支持了执行官的申请。虽然法院拒绝在仲裁解决双方争议之前解除所有权禁令,但鉴于公司未能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法院撤销了全球范围内的马瑞瓦禁令。法院还责令公司加强其关于损害赔偿的承诺。

黄法官公布了其不撤销财产禁令、反而加强申请人损害赔偿承诺的详细判决理由。黄法官还记录道,他“撤销了[全球冻结令] ”。该判决理由已在DUP诉DUQ案[2026] SGHC 172中公布。

马雷瓦禁令

法院认为,该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高管存在转移资产以阻挠未来仲裁裁决执行的实际风险。特别是,法院认定,该公司所依赖的关于高管存在不诚实行为和转移资产的指控,要么缺乏证据支持,要么与任何实际存在的资产转移风险关联不足。

法院虽然承认该行政长官已不再居住在新加坡,且加密货币资产本身就易于转移,但认为仅凭这些因素不足以构成继续执行马瑞瓦禁令的理由。由于缺乏可信证据表明该行政长官存在阻挠未来判决或裁决执行的实际风险,因此撤销了马瑞瓦禁令。

所有权禁令

法院允许所有权禁令在预期仲裁进行期间继续有效。法院认为,该公司已达到获得所有权救济所需的相对较低的门槛,并且权衡各方利益后,在仲裁庭确定双方所有权之前,保留有争议的加密货币资产更为有利。

加强对损害赔偿的承诺

法院同意执行官的观点,即该公司未能披露其拥有的资产。法院也确认该公司在新加坡没有资产。最终,法院责令该公司提供125,000万美元的虚拟担保,以加强其对损害赔偿的承诺。

法院承认,确定适当加固金额并无精确公式,但强调金额不应设定得过高,以免给公司造成沉重负担。因此,法院力求在确保高管在禁令最终被证明错误的情况下获得有效保护,以及避免给公司施加过重负担之间取得平衡。法院进一步裁定,若未能提供此类加固措施,则解除所有权禁令。

关键点 仅仅因为加密货币资产易于转移或被告居住在海外,并不会获得马瑞瓦禁令。申请人仍需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存在资产转移的真实风险。

评论

首先,该裁决强化了马瑞瓦禁令与财产禁令之间的区别。虽然两者都是临时救济措施,但它们的根本目的不同,且适用不同的法律门槛。寻求更具侵入性的马瑞瓦禁令救济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资产以阻挠未来判决或仲裁裁决执行的切实风险。仅仅指控被申请人存在不诚实行为、在海外居住或加密货币资产本身具有可转移性,并不足以构成充分理由。

其次,该判决凸显了实质性承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尤其是在申请人在管辖范围内没有资产的情况下。法院愿意责令加强损害赔偿承诺,这有力地提醒我们,寻求临时救济的申请人必须准备好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来应对此类风险,而不仅仅是提供形式上的承诺。

随着数字资产纠纷的发生频率和复杂性不断增加,这项决定及时地为临时救济原则提供了指导,同时重申了新加坡作为解决跨境加密货币纠纷的成熟论坛的地位。

Zhou Qi Zhi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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